渭垦处发〔2021〕5号
各农牧场:
现将陕西省农业农村厅“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”(陕农办发〔2021〕29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,立即行动起来,全面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。并从4月1日起,每周二10:00时前上报作业进度。
联系人:范新文 电话:0913-3641055
附: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
渭南垦区管理处
2021年3月5日
渭垦处发〔2021〕5号
各农牧场:
现将陕西省农业农村厅“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”(陕农办发〔2021〕29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,立即行动起来,全面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。并从4月1日起,每周二10:00时前上报作业进度。
联系人:范新文 电话:0913-3641055
附: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
渭南垦区管理处
2021年3月5日